叶子修修

我发现我快成叶修咨询站了??

关于版权方、原作者和二次创作者

转GN的话一个表支持

顺便说,起点是版权方,就叫官方,不是某些人心里认不认的问题,这不是主观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你可以不满他们不断推相关商品赚钱作者本人从中获利成为双赢局面

但是没人有资格指责起点作为官方维护自己跟虫爹的合法权益

那wb下的评论和转发,法盲的理直气壮,真的只能用无知者无畏来形容

至于洗白的辛苦论云云,谁做事不辛苦呢?虫爹写3年多500多万字的精彩小说给大家不辛苦?起点想方设法为自己和作者双赢难道不辛苦?

完了还要被TA们轻松一句同人让全职红就彻底抹杀,呵呵

这一句脸大到突破天际、本末倒置的话,就够让人恶心到隔夜饭都吃不下了,装委屈模糊焦点为自己洗白,没用

这么大声这么敢,这么不满指摘点点圈钱,不该不给同人活路,甚至NC地指官方自寻死路,那么就把同人收益也分成给原作者呗,反正原著是靠你们才红的不是么,呵呵

对了,还看到有人叫嚣要求点家公开高价购买版权的合同书www

孩子们,都开学了,就别这么无知无畏地蹦跶疯狂秀下限了,好好读书,做个懂法守法的人吧!

ice hole:

关于昨天那件事的一点看法。

也算是整理下自己的思路。


事情起因是起点圆梦叫停了一个展会的抱枕,然后不知怎么,微博就上升到了关于“起点不让搞同人”、“支持的是蝴蝶蓝而不是起点”、“起点和虫爹就是嘉世和叶修”、“没有同人全职根本不会红/没有同人全职照样会红”的讨论。感觉这个思维发散得……有点远……

首先出同人本、制作同人周边贩卖确实是处于版权灰色地带啦,即使能起到宣传作用,也是在侵犯了原作者的权利的基础上,真的走起法律程序同人肯定是理亏的。不过同人盈利小,和原作没啥竞争力,一般版权方都懒得去一个一个管……但如果同人与版权方产生了明确竞争关系,版权方是一定会出手的……

然后禁止一切二次创作、禁止用二次创作盈利和禁止盈利的二次创作成为官方直接竞争对手是三个不同的概念。

记得JK罗琳公开声明过禁止一切二创,那就是连同人都不能写……不过感觉那时还早,大家版权意识都不够强烈所以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了……对HP圈不太了解,如果有谁了解详情可以探讨一下。

迪斯尼是禁止二次创作盈利的,看到许多人在网上分享同人图,但出本销售的话应该不行。好像还有一些游戏公司是禁止出同人周边,但对本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盈利的同人成为官方竞争对手”最后被禁止,比较有名的案例是一个为机器猫架空了结局的同人本因为影响力太大而被官方告了……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就是官方对威胁较小的侵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果官方判断你对我的威胁比较大,还是可以提醒的。


为啥一个还没卖的抱枕会和版权方产生竞争关系……很多人也说了是因为官方即将同期推出抱枕周边。这个没错呀。

因为全职并没有一套固定的官方人物形象,官方抱枕与同人抱枕在普通顾客群眼中看起来差别不是太大(毕竟不是每个会买周边的人都是热心关注官方的粉,有一大批人习惯在淘宝一搜就下单),但因为官方出周边要支付给原作者费用,应该还要上税,但同人不需要,所以官方周边隐性的成本是高于同人的(大周边不像钥匙扣之类的小周边那样差价小)。同期出的话确实会产生竞争关系。

如今起点一部神书的版权都上百万,各大游戏公司漫画杂志哄抢……不是你免费起到了广告效应,就可以无条件分享这份权利的。

一方掌握有几百万元的版权、与原作者有合同还给原作者分红,另一方是没有版权也不会和原作者分红的竞争者,前者要叫停后者,人家绝对占理。

----

拿嘉世&叶修与起点&蝴蝶蓝相比感觉也很不恰当啊。

嘉世是因为叶修没商业价值而逼走了叶修,可起点和虫爹现在明明是良性的互利关系。

虫爹新作选择了起点最主流的玄幻类型,刚刚签了白金,三番五次在微博表示起点和知翎有和自己分红如果自己被亏待最先去街上打滚,就是要和起点良性合作的态度吧。

起点的模式很适合只负责创作不需要自己经营的作者,一个好的公司就应该考虑如何帮旗下作者赚更多收益、帮作者搞定侵权问题不让作者本人劳心,这样作者有更多时间去适应起点的更新强度。版权方这样做,归根结底还是在维护原作者的利益,卖掉更多周边,原作者能拿到更多分红,这算是版权方分内的事情。

如果觉得起点圆梦的周边不值得、或者讨厌他们的营销方式不高兴买,钱包是自己的,买卖是自由的,不过虫爹和起点圆梦是利益共同体,将两者的利益对立起来,还是蛮容易让一个想继续与版权方好好合作的签约者感到尴尬的。

----

同人对全职高手火起来有着不小的推动作用,这点毋庸置疑。但,同人圈作为一个亚文化小圈子,和起点的影响力还是……没法比的。盛大如今在网络文学界呈垄断状态,培养出一批年版税千万的网文作者,其实网文的受众群,还是要比同人的受众群广阔的。在全职在同人圈火起来之前,蝴蝶也算是游戏类别比较出名的大神了,毕竟还有前几部作品的人气积累呢……

能在同人圈红起来,也是各种机缘巧合所致,当然对全职的销量也起到了推动作用,却不是最根本原因。根因还是在于这部书确实不错吧。

有很多人说上起点只是为了看全职这一部,如果不是全职根本不会注册起点,这也说明你们并不是起点会重点优待的目标顾客群啊,因为这批读者粘性不足,不是奔着起点主流网络小说来使用起点的……但除了这批读者,蝴蝶也有很多热爱网文不懂同人的读者,会在起点主站在龙空推荐这部书,那边的读者对网文的消费力更高,土豪大盟主的产生率也高……总之还是不要把自己的影响力看得太高比较好|||||

----

补充一下,官方很难告诉你什么能搞什么不能搞的,因为法律规定是不能搞的,官方一旦说了“这些能搞”,等于是自主自愿地与所有人分享了衍生创作这一块的版权。

一但开放了这块权利,如果未来有人打着同人的旗号去做近似盗版的东西,比如说找个不是虫爹的人写本《全职高手外传》,笔名蓝蝴蝶,没有书号在你学校门口的小书店里卖,但自称同人志,官方也没办法搞掉它了,因为人家的律师可以声称你开放过衍生创作的权利而我这就是同人本……

所以官方默许同人存在的方法就是装作没看到,不去提醒你不能搞,你搞也不会出事。一般来说,别和官方同期做一样的产品,印量控制一下,别太高调,官方也不会太留意你,一个一个留意过去没完没了的……不过一直逼迫官方表态,官方很可能只能表示那就关闭二次创作盈利权限吧,毕竟这样才最合法,国家最近刚开始严抓盗版这块,谁都没办法和法律与大政策对着干呀……

评论

热度(472)